就建筑的消防设计而言,一般不讲两部消防楼梯之间的1大距离,而是要求建筑内任一点至本房间疏散出口(即房门)或房间门至本层安全出口(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)的1大疏散距离。那么从双向疏散考虑,对框架混凝土结构(即二级耐火等级)的建筑而言:一、多层建筑1、托儿所、幼儿园25米,(此时两部消防楼梯之间1大距离必然小于50米,具体多少与平面内走道的设置形式有关,走道越曲折距离越短)2、医院、疗养院、学校35米,3、其它40米;(上述场所设置喷淋保护时可增加25%)二、高层建筑1、医院:病房部分24米、其它部分30米,2、旅馆、展览楼、教学楼30米,3、其它40米。高层建筑内设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不允许增加。
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: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管道。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。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,不宜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;当必须设置时,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。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。必须采用时,踏步上、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°,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。
剪刀楼梯的两条疏散通道是处在同一空间内,只要有一个出口进烟,就会使整个楼梯间充满烟气,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,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: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、防烟能力,应采用防烟楼梯间,并分别设置前室;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,其梯段之间,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。00h的实体墙分隔;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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